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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资讯】浙江省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来了!爱无胆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1/19 17:43:4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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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为郭襄近日,全国普法办印发了《2022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浙江省普法办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浙江省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我省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根基的关键一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锚定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法治为民理念,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动力,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放大我省法治宣传新优势,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深入学习宣传习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坚持把笃学践行习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贯穿全民守法普法工作的全过程与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2.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浙江建设的伟大成就。深入学习宣传习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宣讲好法治浙江建设的发展历程、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展示好习同志绘就的法治浙江建设蓝图和我省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新成就。 3.持续掀起习法治思想的学习热潮。把习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的必修课程,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2022年完成100%全覆盖。加强《习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利用“公务员云讲堂”“之江法云”微信塔群等平台,开展习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专题活动。 4.开展“护航二十大·普法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百年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5.开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普法行动。围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我省打造“四高地两区一家园”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风险、民营企业发展促进等与共同富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做好《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等浙江特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抗击疫情·法治同行”“普法护航·@亚运”等主题普法活动。 6.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召开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座谈会,有序推进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建设,加强“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全省第二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运用光影颂宪法、书法说宪法、微课讲宪法、网络学宪法、宪法主题地铁等宣传形式,深化“宪法十进”主题活动。 7.深化“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民法典普法讲师团作用,广泛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编印民法典“以案释法”口袋书,加强民法典短视频、公益广告的创作、传播和使用,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浓厚风尚。 8.深化“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组织开展百家网站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 9.开展全省公民法治素养评价。开展公民法治素养理论研究,制定全省公民法治素养评价标准、构建指标体系、确定评价办法。2022年设立100个“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选择部分单位和县(市、区)开展公民法治素养评价试点工作,完成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治素养年度评价工作。 10.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持续推进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全覆盖、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覆盖。依托浙政钉平台办好全省公务员学法云讲堂,组织开展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定公务员年度学法清单,持续开展“行政机关旁听百场庭审”“云法庭进党校”等普法活动。 11.深化青少年学法用法。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占比,加强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持续开展“法治护航健康成长”“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重点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贷、套路贷等方面普法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部署省级青少年综合性法治教育基地申报命名工作。 12.推动不同业态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其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对电子商务、直播购物、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等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 13.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实施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五年倍增计划,组织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力争全省新建成50个以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00个以上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14.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部署要求,深化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培育,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着力构建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 15. 加强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深化浙闽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建设,探索法治乡村共建共享机制。开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向村(社区)延伸试点,积极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推进法治乡村知行讲堂建设。开展好“流动大舞台”“法治村里话共富”“送法下乡”等普法活动。 16.传承弘扬优秀法治文化。出台《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省法治文化传承发展。发挥好法治文化的熏陶和教育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等融合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和宣传,弘扬红船精神,守好“红色根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精神深入人心。 17.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基础上建设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制定《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标准》,把法治元素融入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公园、良渚古城遗址公园、浙东运河博物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2022年发布第一批全省公共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名录,全省培育建成70个以上“双普”教育基地,争创1个以上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省村(社区)实现法治文化阵地95%以上覆盖率。 18.加快建设“浙里普法”协同管理应用。大力推进普法领域的数字化建设、数字化应用和数字化转型,着力建设以公民普法需求供给、公民法治素养综合评估、普法依法治理综合管理考评等“三大体系”为核心的“浙里普法”协同管理应用,实现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应用场景创新一体推进,打造多元数智开放共享的普法供给端,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 19.迭代升级全媒体普法宣传矩阵。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矩阵,促进普法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利用“浙江普法”“之江法云”等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开展互动式、沉浸式普法,优化体验感,更好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20.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制定发布2022年省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定期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探索开展现场执法观摩、普法比武、典型案例现场评析等特色普法活动。 21.着力推进社会化普法。认真落实《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加强社会普法队伍建设,建立各级各类普法讲师团、专家库、志愿者队伍,为社会普法提供人才支持。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举办各种层级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增强普法工作者能力水平。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和年度“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评选,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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