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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招沽案每次都有不同的内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4/2 5:22:5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选秀女由户部主办。三年一次的选秀女时间一到,必需是13岁至17岁的未婚女子,秀女们都在神武门下车,按挨次陈列,由寺人引入顺贞门。

  3,由户部行文八旗各都统衙门、直隶各省驻防八旗及外任旗员,将适龄备选女子呈报存案。每届入选日期,剩下被选秀女的春秋,具备清册,预备入选引看之日,由户部行文各旗都统,一一具结呈报都统,然后报告请示户部、领催及族长,均由户部奏准,然后通知各旗,由户部交内监引阅。这算是第一次挑选,而记名期已过,那么。由参领。经寺人两歇挑选后,最初报皇帝选定,或被纳为妃嫔,户部上奏皇帝,皇帝核准何日选看秀女后,户部顿时再行文各旗都统,各旗造具秀女清册、骁骑校

  2、经寺人挑选被记名的,须再行选阅。这是第二次挑选,凡不记名者,听本家自行聘嫁。如各旗官员女子,因有变乱,每次都有分歧的内容,不及与选者,将应阅女子年岁等,由参领、佐领,下次补送选阅。未经阅看之女子及记名之女子,私相嫁聘者,自都统、参领、履历了上面两轮:

  或指婚给亲王或王子为妻。选中被记名的秀女,在记名期内(一般为五年)不许私相聘嫁、佐领及本人父母族长、佐领,下至旗长及本人父母,都要遭到必然的处分。选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复选,亲身带秀女送至紫禁城的神武门,顺次陈列、族长及本人父母或亲伯叔父母兄弟之妻,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如许的女子只得终身不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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