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4/7 17:41:0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据报道:高温天气,很多人会选择在空调房里度过,电费也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可长沙一家网吧竟在电工的掩护下,4年偷电102万度。近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被告人许某某是物业公司的一名电工,收取好处费后帮网吧实现“用电自由”。近日,湖南长沙雨花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该受贿罪案。被告人许某某是物业公司的电工,收取好处费15万后帮网吧调慢电表,4年偷电102万度。许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网吧老板另案处理。安哥:法律“带电”不可触,偷电最终食恶果。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